轉公告桃園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辦理「111 年度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 15 條之 1 專業人士培訓課程-初、進階課程」
(一) | 報名對象:第一線受理性侵害案件之社工人員(含民間團體)、教育人員、醫療人員、臨床心理及諮商輔導人員等專業人員。 |
(二) | 報名網址: https://lihi1.cc/nk7wn 。 |
(三) | 報名期間:即日起至 111 年 7 月 10 日止。 |
相關問題,逕洽本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承辦人湛芯怡社工員,電話: 03-3322101 轉 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