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檢送「113 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身心障礙學生鑑定中心專業工作人員遴選簡章」及推薦表各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國民教育及特殊教育輔導團與中心組織運作辦法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稱國教署) 113 年 7 月 23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35702339A 號函辦理。
二、 國教署為聘任具備身心障礙教育行政經驗與服務熱忱之優秀教育人員,擔任國教署身心障礙學生鑑定中心專業工作人員,以協助高級中等學校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工作,並提升身心障礙教育相關推展服務品質,辦理旨揭遴選作業。
三、 國教署徵求以全時支援之專業工作人員,相關遴選要項說明如下:
(一) 參加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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